“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不该被挪用

冯海宁

据人民网报道,在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在作《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指出,2021年至2023年8月,66个县挪用了19.51亿元的“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用于偿还地方债务和其他支出。

“学生营养餐”全称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1年该计划启动以来,中央财政提供补助资金并不断提高标准。截至2021年底,惠及学生3.5亿人次。在资金使用方面,制度规定“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但审计还是发现近20亿元餐补资金被挪用。

中央财政拨付的“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只能专款专用于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为此,财政部、教育部2012年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安排、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出规定。2022年10月,教育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规定中央补助资金要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资金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也明确开展定期审计。

在制度设计如此“严防死守”的情况下,仅66个县就挪用了19.51亿元餐补资金,如果扩大县域审计覆盖面,被挪用资金总额或更大。学生餐补资金被挪用于偿还地方债务和其他支出,不仅偏离专款专用轨道,更对农村学生营养与健康造成影响。

问题已经出现,就得给人民特别是农村学生一个满意交代。因为这种餐补资金来自人民,人民自然有权知道被挪用资金是否全部被追回,有关责任人受到何种处罚;受影响的农村学生,则关心被挪用的钱还能否用在自己身上,如何杜绝这种“口中夺食”。

所以,不管相关县挪用学生餐补资金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即便资金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支出,也要一分不少追回来,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至于挪用资金者,有关方面应当严格依法依纪进行追责。

除了近20亿元餐补资金被挪用外,审计还发现,有的餐补资金被变相挤占,41县和1533所学校等通过压低供餐标准、虚构采购业务等变相截留挤占2.7亿元;147家供应商和部分学校食堂等供餐单位违规经营,供餐时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这些问题事关重大,必须严肃处理。

一言以蔽之,对于相关违规行为,必须依据党纪国法处置,同时汲取教训,健全监督体系,使餐补资金、营养餐质量、食品安全等,全部处在阳光之下,充分接受内外部监督。

2024-07-03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61817.html 1 3 “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不该被挪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