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社区配套用房 一直闲置

王学进

宁波鄞州区东柳街道中兴社区有一套60平方米的配套用房,此前一直闲置着。去年,社区委托第三方对小屋进行装修升级,添置桌椅、吧台、咖啡机,悬挂精美手工艺品,让闲置小屋“浪漫满屋”,吸引了众多社区居民前来看书、闲聊,体验咖啡制作等,盘活了社区闲置资产(4月17日《宁波日报》)。

社区配套用房闲置的问题由来已久,造成的公共资源浪费令人痛心。与此同时,有的社区配套用房利用效率低,也是一种浪费。以笔者所住社区来说,社区的核心区建有一处上千平方米的会所,内设羽毛球场地、乒乓球台桌,还有棋牌室和观影室,早先还能看到居民在会所打球、玩牌,后来,因管理不善,羽毛球网烂了,乒乓球桌坏了,就少有人来会所健身了。偌大的会所差不多就成了闲置资产,非常可惜。

一方面,居民希望有更多更好的公共空间用来服务大家,另一方面,一些现成的社区配套用房闲置或者用得少,造成此种反常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主要在于权属问题。现实中,社区配套用房主要由各基层政府支配,无论是办事大厅、活动中心,还是党建、妇联、普法阵地,从设计到装修,再到后期管理,多为政府大包大揽。而按照《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笔者至今搞不清楚,咱居住社区的配套用房权属到底归谁。

由于权属不清,加上使用、管理方面缺乏相应规范和指导,导致社区配套用房配置不合理、闲置或低效使用等现象。

要改变上述现象,首先应明晰权属,基层政府在社区配套用房的建设、管理上不要大包大揽,按照《民法典》规定,将权属归给业主,由全体业主负责配套用房的运营、维护、管理。“我的小区我作主”,业主成了社区配套用房的主人,一定会盘活这些公共资源,将其高效利用起来。

就目前情形而言,建议由各区(县、市)住建局房管中心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对辖区社区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按类别造册登记,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明晰产权归属,然后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像东柳街道中兴社区委托第三方对配套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将其升级为“浪漫满屋”,利益均分,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或者,像奉化区那样,引入市场化运作,将社区配套用房用来出租或拍卖,出租或拍卖所得用于社区日常活动的开展,也不失为好经验,值得推广。

2024-04-19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48428.html 1 3 不能任由社区配套用房 一直闲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