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邬怡灵 单晓峰 通讯员 骆平山)“原以为只是方便孩子寻找的‘提示灯’,没想到竟触犯了法律。”日前,在奉化交管大队接受处理的车主张先生懊悔不已。为了接孩子放学时让孩子一眼认出自家车,他在车顶非法安装了警灯,被正在护学岗执勤的交警当场查获。
事发当日,奉化交管大队大桥中队铁骑队员在奉化高级中学周边执勤时,发现一辆私家车车顶闪烁着醒目的警灯,与特种车辆专用警灯高度相似。面对“所属哪个部门”的询问,驾驶员张先生支支吾吾,无法作答,最终承认该车为私家车,警灯系从网络平台购买的“网红产品”。
张先生交代,他平时在宁波上班,下班赶到学校接孩子时,为了让孩子能远距离快速找到车辆位置,便特意网购警灯安装。殊不知,这一看似“贴心”的举动已触碰法律红线。
次日,张先生来到大桥中队接受处理。交警对其进行严肃的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现场拆除并收缴了非法警灯,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私家车非法安装警灯绝非“小事”,这类灯具大多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光闪烁易导致对向车辆驾驶人眩目,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可能误导其他交通参与者,干扰正常交通秩序,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