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成了“广告语”? 创意不能光靠耍“心机”

伽罗

近日,有新闻媒体调查发现,市场上一些产品包装上引人注目的宣传语,并非对产品功能的客观描述,而是被企业注册成功的“商标”。从潘婷的“三分钟奇迹”洗发水,到千禾酱油的“千禾0”,再到“壹号土猪”“多半桶面”等,这种将广告语“商标化”的营销策略正悄然成风。

这种操作在法律上或许踩在“擦边球”边缘,但在商业伦理和消费者认知层面,无疑是场精心设计的误导。企业通过商标注册,将本属于公共领域的描述性词汇“私有化”,既借这些词汇的暗示性吸引消费者,又能在面临“虚假宣传”质疑时,举起“这是商标,不是广告语”的盾牌进行辩解。

不可否认,这种“心机”创意正在透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短期看或许能靠噱头赚一波流量,长期却会损害品牌自身的公信力,更会引发整个市场的信任危机,让消费者在面对所有宣传时都心生疑虑。

要遏制这种耍“心机”式的营销歪风,需要多方协同发力。首先,商标审批部门要把好“入口关”。对明显意在规避广告法、易让消费者误认的描述性词汇申请,应从严评估其必要性和正当性,避免将公共领域的描述性词汇过度“私有化”,从源头减少误导性商标的出现。

其次,市场监管部门要织密“监管网”。即便词汇已合法注册为商标,若其在产品包装上的使用方式,实质构成对产品性能、成分等引人误解宣传,仍需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能让其成为规避监管的“护身符”。

当然,企业自身要守住“诚信线”。真正的品牌长青,从不是靠“话术套路”,而是靠过硬的产品质量与真诚的用户沟通。与其把智慧花在钻法律空子、设计营销“心机”上,不如将资源投入核心技术突破与用户体验升级,用实打实的“创新”赢得市场,才是企业长久立身之本。

营销的本质是传递价值,而非玩弄文字游戏。当“商标”不再被当作误导消费者的工具,当企业把更多精力放在做好产品上,市场才能回归良性竞争,消费者才能真正安心消费。

2025-10-27 5 5 奉化日报 content_242752.html 1 3 商标成了“广告语”? 创意不能光靠耍“心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