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申磊 通讯员 江嘉俊)“这项政策很及时!我们公司有3辆国四非营运货车符合条件,正在安排分批淘汰更新。”我区一家包装印刷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算了一笔账,淘汰一辆采购于2016年的国四重型货车,可获得提前淘汰奖励4.5万元,加上购买4轴新能源货车的9.5万元新能源替代奖励,累计可获14万元补贴,大幅减轻了企业车辆更新的资金压力。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宁波市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提前淘汰及新能源替代奖励实施细则》。自10月13日起,我区正式实施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提前淘汰及新能源替代奖励政策,单车最高补贴达14万元。目前,我区共设有2个申请受理点,分别为宁波宏焱汽车报废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鄞州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
据悉,该奖励政策执行期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全市共安排奖励资金5000万元,根据“总额控制、先到先得,补完为止、逾期不补”的原则,资金剩余额度不足以支付奖励资金时,奖励政策提前终止。
“目前各区(县、市)车主淘汰更新意愿较强,建议有意向的车主尽早办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道,“车主可以联系指定申请受理点或拨打区生态环境分局电话(0574-89281363)了解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