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化带变“农场”?

一当事人私自开垦绿地被罚

本报讯(记者 虞金辉 通讯员 胡昊)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西坞中队在巡查时发现,辖区笔峰路某公司门卫欲将公司门口公共绿化带变菜园,并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开垦,开垦面积约18平方米,当事人被处人民币220元的罚款。

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私自在绿地内开垦种植,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等行为,都是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在确认违法行为后,执法队员立即采取行动,对现场进行勘测,拍摄现场照片,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其私自在绿地内开垦种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事发区域绿内的植物在当事人开垦前就已枯萎,现场也未发现其他破坏绿化设施行为,具有从轻情节,故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人民币220元的罚款。

2024-07-31 公共绿化带变“农场”? 5 5 奉化日报 content_166601.html 1 3 一当事人私自开垦绿地被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