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销售实心黏土砖

一建材经营部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 虞金辉 通讯员 宋维颖 竺斐)日前,区综合执法局成功办理了一起违法销售实心黏土砖案件,当事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岳林中队及公共秩序中队执法队员在岳林街道明化村沙场附近巡查时,发现空地上堆放着800余块实心黏土砖。经现场询问,此处实心黏土砖是附近某建材经营部用于销售的砖,执法队员随即展开调查。

由于烧制实心黏土砖所需的黏土属耕地中优质的部分,其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很大,同时,烧制过程排放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在2021年3月26日修正的《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实心黏土砖(烧结普通砖)。违反上述条例的,将按照《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墙体材料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继续生产、销售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由于该建材经营部为首次售卖且积极整改,执法队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2024-07-10 一建材经营部被处罚 5 5 奉化日报 content_162785.html 1 3 违法销售实心黏土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