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现代金报|甬派 记者 徐徐 通讯员 江春晓)“拾金不昧,诚实守信!你这样正能量满满的好少年,值得大家学习!”3月23日下午,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集士港派出所的民警专程来到宁波高新区实验学校,将印有“‘拾金不昧,诚实守信’好少年”的证书送到303班学生龚宛晨手中,并向校领导递上感谢信,对学校的德育工作表达了高度赞扬。
原来,3月21日,龚宛晨和小伙伴在小区楼下玩耍,忽然,路边一抹异样的闪亮吸引了她。“那是一条亮晶晶的项链,比我奶奶的项链还要粗,看起来特别贵重。”龚宛晨没有丝毫犹豫,也没有被突如其来的“横财”冲昏头脑。
“金项链这种贵重物品,我觉得交给警察叔叔最放心,他们一定有办法物归原主。”龚宛晨当即和小伙伴折返家中,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报警,将项链交到民警手中。
在班主任老师眼里,龚宛晨是个安静内敛、温柔懂事的女孩子。在校园生活中,她做事认真细致、井井有条;同学相处间,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深受大家喜爱;在课堂上,她专注投入,经常能看到她积极举手的身影,作业更是字迹干净整洁,学习态度踏实,是同学们学习的好榜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