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爱”才可以“拍” 也才能够“晒”

随着短视频的兴起,不少老师开始用镜头记录学生的校园日常,并发布在社交网络平台。然而,在大量老师晒学生视频走红背后,有关“老师该不该晒学生视频”“老师晒学生视频是否涉及侵权”等话题也引发了公众讨论。对此,律师和专家提醒,老师晒学生需慎重更要尊重,不当晒学生不仅会给自身带来麻烦,也会影响孩子的成长与心理健康。

(12月23日 北京日报客户端)

“教”有余力,拍摄校园短视频,是一个分享教育心得、记录师生记忆的好方式。也确有老师用镜头记录自己与学生的欢声笑语和泪水,留下许多珍贵的回忆,收获了广大家长、同事、学生及公众等“热粉”,成为为人称道的“网红”教师。

但是,互联网经济环境下,拍摄发布校园短视频,客观上形成教师“兼职”,有教师还会因“走红”获取一定收益。这种情况下,少数教师“拍客”“网红”极有可能被利益裹挟,甚至摆拍搞笑、低俗、媚俗乃至恶俗的视频。另外,还有一些教师“走红”后,按照网络经济的惯常“套路”,在自媒体账号上带货售卖录音笔、教辅材料,校园日常视频成了牟利的工具,学生健康成长生态受到污染。这些,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场景在学校,主角是学生,教师拍摄发布校园短视频绝不是“私事”。中小学校要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师纪教育,明确教师执教行为准则边界,严禁未经学生及家长许可随意拍摄发布学生视频、照片。同时,要建立涉学校、学生视频拍摄发布审批审查工作机制,在确认教师时间精力允许、拟拍摄内容健康向上才能“放行”,引导教师拍摄发布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传播教育正能量的校园短视频。

“人人都做短视频”的时代已经到来,并不意味着校园短视频就能说拍就拍、想晒就晒。广大教师要强化教师职业认同,厚植教育情怀,守牢法律底线,切实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为什么”,为校园短视频拍摄发布“定向”“体检”。拍摄发布校园短视频,要在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选择权、知情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的前提下,选择学生参与课堂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素材内容,“秀”学生风采、“晒”校园真貌,传播乐观向上的价值观。如以“画外音”“旁白”出现,教师应本色出演,展示“学高为师”的形象,发出“身正为范”的“好声音”。切不可陷入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出卖”学生不当牟利的“陷阱”中。

总之,充满“爱”,才可以“拍”,也才能够“晒”。师生将会因此共同成长,成就更加公平更为优质的教育。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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