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营水果铺的江女士前往中国银行宁波某营业网点,申请提升银行卡转账日限额,用于支付“燕窝货款”。
经了解,江女士此前接到自称某大型企业采购部经理的电话,对方以节日活动为由订购水果拼盘,并追加燕窝采购。在江女士无相关货源的情况下,对方主动“推荐”供货商并发送虚假转账凭证,诱使客户向指定账户汇款。
该行工作人员在业务审核中发现,该交易流程符合典型虚假订单诈骗特征,随即开展风险甄别与警示提醒,明确告知江女士电子转账凭证可伪造,资金未实际入账前切勿对外支付,并详细揭示此类诈骗的作案手法与风险隐患。
在工作人员专业、耐心的劝阻下,江女士认清了骗局,放弃转账,成功避免了大额资金损失。
近年来,针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诈骗行为频发。不法分子假借单位采购名义,以大额订单为诱饵,伪造资金到账凭证,诱导商户向指定账户汇款,严重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
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提醒,广大经营户及消费者应谨慎对待陌生大额订单,严格落实“三核实、三不做”原则:
1. 核实交易对手身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采购方资质,不轻信陌生来电或社交平台信息;
2. 核实货源真实性:不随意接受陌生人“推荐”的供货商,优先选择可信渠道;
3. 核实资金到账情况:通过银行账户明细确认资金实际入账,不将转账截图、电子回单作为到账依据;
4. 不轻易垫付资金:坚持“先到账、后付款”,资金未实际入账前,坚决不对外转账或垫付;
5. 不透露敏感信息:不向陌生人提供银行账户、验证码、密码等关键信息;
6. 不心存侥幸心理:遇可疑情况,第一时间联系银行或报警,切勿因“商机”诱惑忽视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温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陌生大额订单,坚持“先核实、后交易、先到账、后付款”原则,自觉抵制各类诈骗陷阱,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周玉中 张宏伟 孙以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