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价格走高 有人动起了歪心思

“金包银”首饰。

黄金价格持续走高,也成为不少人投资理财的“香饽饽”。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借“黄金热”动起了歪心思……

近日,海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利用“金包银”首饰,冒充黄金首饰进行抵押典当的诈骗案件,揭穿了这场精心伪装的“黄金骗局”。

黄某、陈某等人在贪欲驱使之下,从网络平台招募了熊某等社会人员,合谋以假的黄金首饰向典当行抵押的方式骗取钱财。为使骗局得逞,黄某、陈某等人将事先准备好的银质镀金首饰提供给熊某等人,并传授了他们一套专门的话术,比如“发票忘在了家里”“一个月后会来赎回”“首饰可以过火检验,但不能破坏”等,以此逃避典当行对“金包银”首饰材质的检验。

之后,黄某、陈某等人开车将熊某等人送至提前物色好的典当行附近,由这些人员单独进店进行典当。熊某等人进入典当行后,先是编造一个急需资金周转的理由,再以习得的话术应付典当行的查验,最终多次成功骗过典当行,拿到了抵押款。得手后,黄某、陈某等人便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纸终究包不住火。多家典当行发现典当到期的首饰无人赎回后,产生了怀疑。将首饰送检,才发现所谓的黄金首饰其实是“金包银”,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经侦查发现,黄某、陈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短短两个月内,黄某、陈某等人在宁波、台州、温州等地先后多次以相同手法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累计达4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黄某、陈某涉嫌诈骗罪将其移送至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熊某等人被另案处理。

2025年4月,检察机关以黄某、陈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海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黄某在收到判决书后提出上诉,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大经营者,特别是典当行等机构,在开展黄金抵押等业务时务必提高警惕,加强检验环节管理,使用专业设备进行全面检测,以免因疏忽导致财产损失。如发现可疑诈骗行为,应及时报警,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

记者 袁先鸣 通讯员 阮持特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