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深度普及,“共享屏幕”作为便捷的远程协作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工作沟通、技术支持等场景。但与此同时,不法分子也盯上这一功能,通过诱导受害者开启“共享屏幕”实施诈骗的案例频发,市民需引起高度警惕。
近日,宁波市民赵先生来到杭州银行宁波某网点,称要将账户内的5万元转至一个陌生账户。柜员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异常:赵先生手机频繁收到银行发送的风险提示短信,其操作时神色紧张,不时对着手机念出银行卡号、验证码等信息。经询问得知,赵先生在网络平台购买高档商品抵扣券,平台支付一直提示不成功,联系客服后,对方称系统异常,可以直接打款至“备用”账户完成支付,诱导他开启“共享屏幕”并“指导”操作。
银行工作人员立即告知赵先生,“共享屏幕”会让对方获取手机上的所有信息,包括密码、验证码等,极易导致资金被盗,对方很可能是骗子。但赵先生仍半信半疑,坚持要完成转账。工作人员耐心劝说,并现场演示,揭露“共享屏幕”的信息泄露风险,最终赵先生幡然醒悟,放弃转账并关闭了共享功能,避免了财产损失和信息泄露。
杭州银行宁波分行提示,“共享屏幕”并非绝对安全,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造成银行卡信息、支付密码等关键信息泄露,进而引发盗刷、转账等财产损失,切勿因轻信他人而随意开启。
一、坚决拒绝陌生“共享”请求。凡是陌生人以“退款”“理赔”“账户核查”等名义要求开启“共享屏幕”的,均为诈骗,应直接挂断并拉黑。
二、慎对熟人“共享”邀请。即便是亲友通过社交软件提出共享请求,也要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当面核实,确认对方真实意图后再操作。
三、保护关键信息不泄露。在使用电子设备时,切勿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避免在“共享屏幕”状态下进行支付、转账操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温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充分认识“共享屏幕”的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切实守护好个人财产安全。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胡慧赟 郑波 宁园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