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9日下发《关于调整宁波市市本级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当日起至8月18日,办理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通知明确,2025年度宁波市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8907元,下限为2490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均为5%-1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由个人申报确定,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同上,缴存比例在缴存期间可灵活调整。
大家可以按下面公式算自己每个月的公积金缴交额——
1.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也就是单位缴一半、个人缴一半。
2.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2。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月缴存额,大家可以通过“浙里办”-“公积金”-“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详情”查看。
2025年7月至调整生效月之间差额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调整后予以补缴或退缴;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调整后不办理补缴和退缴。
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有单位的,单位工作人员会给你办好;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延伸服务网点办理申报手续。
记者 徐露清 通讯员 林丹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