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波交警获悉,2月21日起,宁波交警将在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相关路口、路段启用66套电子警察设备,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这些电子警察抓拍的包括10类违法行为: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徐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