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上常出现一些小广告,雇用“网络水军”帮忙删帖。看似简单的“网络水军”行为,实际上却可能涉及犯罪。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认定被告人廖某、唐某二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5万元。没收二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11月23日《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