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向违规排污说“不”

郑建钢

雨水井,是城市防汛排涝的“毛细血管”,更是水环境的“生命线”。可偏偏有人把它当成“隐形垃圾桶”:餐厨污水、油污泔水、生活垃圾、建筑泥浆……顺手一倒,看似眼不见为净,实则可能堵了管网、脏了河道、添了防汛隐患。日前,我市有关部门启动雨水井排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排查+整治+宣传”三维工作法精准发力,向违规排污说“不”(10月14日《宁波晚报》)。

雨水井,顾名思义只能接收雨水并及时排放,是保护水环境的第一道屏障。向雨水井排污,等于将没有经过任何技术处理的污水、垃圾、泥浆直接排放到河道,将会导致堵塞地下管网、降低管网排水效率、污染河道水质、加剧城市内涝风险、破坏河道原有水文生态等后果,不但损害市政设施,而且增加公共安全风险。

向雨水井排污,不只是不文明行为,还是违法行为。雨水井不是法外之地,不顾一切向雨水井排污,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向雨水管网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可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和个人可处以罚款。但在实践中,由于“顺手一倒”具有隐蔽性和瞬时性,难以及时取证,增加了查处的难度。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又容易带来破窗效应,你倒我也倒,加剧治理难度。

根治雨水井排污乱象,需要建立长效的常态化机制。首先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一步细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完善制度保障,让相关规定更具可操作性,从而对雨水井排污的处罚有章可循。其次,城管、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治水办、属地街道等应建立联动治理机制,协同工作,做到信息互通,以强化常态化管控,防止违规排污的商家和施工工地推脱责任,逃避监管。第三,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在关键节点安装流量、水质在线智能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水质、水位、堵塞等情况,实现智慧水务管理,建立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长效监管机制,以制度的刚性来震慑“顺手一倒”等行为。

与此同时,畅通市民“随手拍”举报渠道,激发公众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让市民从旁观者变成积极参与者,使得“雨水井与我有关”成为每个人的自觉意识,做到每一口雨水井有人管、有人查、有人护,进一步呵护好城市的“毛细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