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根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6月30日,苏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赃款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该案通报着重指出,刘满仓在退休离岗之后,仍靠昔日职务影响力敛财1.7亿余元,刷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干部利用影响力受贿金额纪录。此前,国家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同样在退休之后,凭借行业资源和过往威望敛财1.1亿元。相较于蔡鄂生,刘满仓退休后的贪腐金额再度冲高,暴露其贪欲极度膨胀。该案的查处,释放出执纪执法机关紧盯干部退休后“退而不休”问题,终身追责、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
刘满仓贪腐跨度长达27年,在岗期间受贿1.46亿余元,职级不断晋升,贪欲同步膨胀,长期“带病在岗”,任职时刻意编织人脉圈层,埋下“权力期权”的腐败伏笔。退休之后非但不珍惜晚节、收手收敛,反而依靠多年积攒的官场资源插手土地整治项目,私下打招呼、居间牵线谋取私利,退休敛财金额超过其在岗数十年所得。这充分说明,“退休腐”绝非离岗后临时萌生贪念,本质是“在职腐”的延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也要清醒看到,少数领导干部“退而不休”,借助离任后的剩余影响力暗地寻租,仍是当下腐败存量的顽固表现之一。
刘满仓、蔡鄂生等近年来被查处的多起干部“退而不休”典型案件,教训深刻、警示鲜明。其问题根源主要在于两点:一是理想信念根基崩塌,权力观严重扭曲,把公权力当作个人长期牟利资产,刻意设置“在岗办事、离岗收钱”的隐蔽交易模式;二是以往监督重心多聚焦干部在岗履职环节,对离职后私下人情勾兑、场外斡旋等隐蔽行为监管偏弱,给“余权”变现留下漏洞。
整治这一顽瘴痼疾需多方同向发力,在思想层面持续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在制度层面严格落实离任审计、离职从业报备、权力运行全程留痕等硬性规定,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在执纪层面坚持露头就打、从严从重查处,持续强化“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公权力由人民赋予,只能用来为民服务,党纪国法不存在“退休豁免期”。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始终不变,不论职务高低、在岗离岗,不论年龄大小、离任时长,一旦触碰纪法红线,必将受到严厉惩处。刘满仓晚节尽毁深刻警示全体公职人员:廉洁没有休止符,在岗慎权守规,离岗守心持正,始终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方能守住一生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