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嘉彬)昨天上午,记者在鄞州区锦寓路道路收费泊位停车,结算停车费时意外发现停车收费便宜了:停车40多分钟,仅需支付2元,而按照以往的停车经验,需要支付4元。
为何停车费突然出现了变化?记者随后通过搜索,在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现,宁波市最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和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全市道路收费泊位实行30分钟(含)免费,车辆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的,在计价时扣减30分钟后执行相应收费标准。《意见》于本月8日起实施,并说明“之前相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以记者在锦寓路的停车位为例,其停车收费标准,日间为每30分钟2元(不同路段价格不同),前30分钟免费。以前,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前30分钟收费2元。
《意见》指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当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供求关系、交通状况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拥堵区域高于非拥堵区域,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总体思路,发改部门科学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记者注意到,道路收费泊位优惠减免政策还包括:在重大节假日(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和自然灾害(台风二级及以上)响应期间实行免费停放;对全市道路泊位(区块化管理路段除外)连续停放24小时的车辆,实行最高60元封顶;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灾抢险、环卫清运、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车辆,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停放;对残疾人停车执行相关优惠政策。
《意见》鼓励各区(县、市)对工业园区、老旧小区等特殊路段,实施惠民灵活收费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