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浙江”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鲜活样本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北山街馆区外景(新华社发)

黄宇 陈金波

观点提示

今年是“法治浙江”提出并实施20周年。2006年4月26日,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从10个方面入手,着力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法治化,率先开启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探索实践。20年来,“法治浙江”建设成就斐然,形成了一系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鲜活样本与成功经验。

“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先行探索

建设“法治浙江”,是习近平同志2002年至2007年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此后历届浙江省委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以贯之抓落实的工作重点,续写了“法治浙江”新篇章。“法治浙江”建设作为地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先行创新实践,在全国具有重要引领与示范作用。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对建设“法治浙江”作出了前瞻性理论思考与系统性谋划部署。在《党的领导是法治的根本保证》一文中指出,“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建设‘法治浙江’,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四位一体”的辩证统一》一文中,将建设“法治浙江”与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并列,定义为浙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明确指出建设“法治浙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与其他方面“内在统一、有机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此外,还提出了“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风尚”等重要论断,奠定了“法治浙江”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

习近平同志在擘画与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中提出的法治建设系列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重要来源,是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前瞻引导,是习近平同志留给浙江人民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是指引“法治浙江”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走在前列谋新篇的行动指南。

2020年,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具有宏阔时代视野与鲜明实践品格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它不仅为浙江的昨天与今天铺就了发展基石,而且为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法治智慧。

“法治浙江”建设20年取得丰硕成果

20年来,浙江沿着习近平同志亲自擘画部署的“法治浙江”道路创新前行,取得了丰硕成果。正是这些成果支撑浙江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继续走在前列。

1、地方立法取得突出进展

浙江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与时俱进修订的立法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推进地方立法,取得显著成效。20年来,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修订省域地方性法规213件,修改251件次。

20年来,浙江立足实际、强化市域法治,打造了一批有特色、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立法。自2015年3月国家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先后批准设区市地方性法规380余件,有力助力浙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浙江又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率先出台促进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涉外商旅等50余部创制性地方法规。

宁波立法工作走在前列。2024年,宁波作为全省“一起来立法”改革试点地区,探索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的实践路径进展显著。截至2025年12月,宁波已制定地方性法规146件,现行有效法规103件,形成了完备的地方法规体系,为深化法治宁波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2、司法改革收到明显成效

20年来法治建设历程表明,“法治浙江”建设离不开高质量司法的保驾护航。浙江不断深化司法改革,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人的心里。近年来,浙江推进“三管三必须”制度化机制化数智化,有效建成大安全闭环管理体系;落细司法行政“五项工作”,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实施法律援助“安心行动”,推动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蔚然成风。调研显示,浙江被公认为全国最具安全感、司法文明指数最高的省份之一,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连续5年位居全国前三。

一是亲清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制发浙江“民营经济32条”,推出《深化落实“三个到位”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等规制,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把牢涉企案件审理、立案监督、异地执法规范等重点环节,让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创业,形成护企合力,有力促进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优质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浙江检察机关创新促赔挽损机制,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国典型案例,仅2025年就帮助410家企业获赔2.2亿元。浙江司法机关敢为人先、高质量完成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刑事办案时长较改革前下降29.4%。

三是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作为全国试点,浙江高质量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为全国政法数字化改革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化推动良性司法生态加速成形,特别是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和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的建立与运行,加速了庭审实质化改革,细化了法官检察官主体权责清单,强化了履职全程监督与失职刚性追责,完善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等制度,推进了司法权力的规范运行。

四是法治护航高能级开放强省。浙江建强“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载体,打造紧密型涉外法律服务体系,累计发布国别投资法务问答13套、新兴产业法务指引284部。2025年,浙江法院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海事案件9282件,服务了高水平对外开放。

五是基层司法活力充分激活。浙江坚持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高起点推进“枫桥式站庭所”规范化建设迭代升级,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浙江始终致力于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温暖每一个个体,服务对象“一事一评”满意率达98.6%。宁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证据裁判规则全面贯彻,司法公开持续加码,夯实了“海定波宁”的法治根基。

3、执法首创性成果全国推广

浙江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格局。作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国唯一省域试点,浙江颁行全国首部省域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首创了在全国推广的执法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等成果。测评显示,浙江涉企检查事项精简26.8%,“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83.1%,企业群众对执法公正满意度提升至97.6%。据司法部委托第三方测评结果显示,2024年浙江行政执法满意度列全国首位。2020年,宁波成功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法治政府考核位居全省第一。宁波象山的“村民说事”,已成为一道亮丽风景。

4、法治风尚蔚然成风

近年来,浙江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浙江”建设首要任务,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建优质法治环境。截至2025年12月,浙江培育全国法治宣传教育阵地10个、省级法治文化阵地191个,市级法治文化阵地752个,县级法治文化阵地4157个,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

浙江高质量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即将推出“九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入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全国率先出台省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建立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具化各级各部门普法职责;实施精准提升、科学评价、基础保障3项工程,制定《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先进做法入选“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八五”普法期间,浙江125个村(社区)入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累计272个村(社区)入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宁波运用精准普法、创新载体、普治融合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方法,推进普法工作,推动甬城社会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作为司法部确立为浙江省唯一的“八五”普法联络点,宁波先后建成3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望浙江这片热土上所推进的法治建设、所孕育的法治精神、所积累的治理智慧,可以深刻感受到,“法治浙江”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归功于习近平同志掌舵领航,归功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引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浙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重要实践地的使命担当,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从习近平同志留给浙江的宝贵精神财富中汲取勇毅前行的智慧和力量,把新时代以来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好、落实好、发扬好。

近年来,浙江贯通审视立执司守、法律服务、执法监督和涉外法治各方面任务,出台实施加快建设高水平现代法治政府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9个,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10项。联动实施七大法治行动、八项强基工程、九个法治精品,加快把案例转化为制度、模式、路径。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以法治护航村社组织换届,实现了法治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协同推进、同频共振。“十五五”时期,浙江将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体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法治督察监督,全力构建主体明确、要求清晰、链条完整的法治工作责任体系,努力实现“回应一个诉求、规范一批标准、解决一类问题”,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执法的更高诉求。

新征程上,浙江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规划(2026—2030年)》,全面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方面工作,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为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谱写新的内涵,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浙江智慧与力量。

(作者分别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研究员,浙江万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