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齐琪 周闻韬)4月20日,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公布关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的意见,指导基层精准化、规范化适用执法标准,推动执法监管既严守安全和生态底线,又坚决杜绝“一刀切”机械执法,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有企业反映一些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入企执法监管中,对“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要求不一致。
对此,意见聚焦“开关窗”核心要求,明确标准内涵及例外规定,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无法封闭或密闭的,可以采取清洁原料、废气局部收集处理等措施,不是“一律关窗”;从安全生产角度,当危险物超出安全阈值时,需要采取风机联锁等通风措施,不是“一直开窗”,要求执法人员根据现场实际研判,为企业生产经营留足空间。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三部门将持续跟踪意见落实情况,不断优化完善执法标准和协同机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意见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