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5.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比上年增长0.3%;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65.32亿元、转移性收入711.9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772.4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4.44亿元,完成预算的91.8%,负增长5.6%,主要是从土地出让收益调入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2.54亿元和转移性支出415.49亿元,支出合计2772.47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2.市本级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301.76亿元,完成预算的96.8%,负增长1%;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65.32亿元和转移性收入596.4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163.5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88亿元,完成预算的92%,负增长5.5%;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3.16亿元和转移性支出663.48亿元,支出合计1163.5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5.34亿元,完成预算的75.6%,负增长25.8%,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903.91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8.81亿元、调入资金68.16亿元、上年结转308.4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934.6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7.63亿元,完成预算的88.7%,增长9.5%;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41.26亿元;上解支出0.43亿元;调出资金75.34亿元;结转下年240.03亿元。
2.市本级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1.98亿元,完成预算的98.5%,负增长34.4%;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903.91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8.8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亿元、调入资金11.66亿元、上年结转130.4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472.84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6.93亿元,完成预算的98.5%,负增长7.9%;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295.15亿元;上解支出0.43亿元;调出资金30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6.76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704.13亿元;结转下年79.4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3亿元,完成预算的92.4%;加上上年结转1.4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27.8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48亿元,完成预算的98.2%;调出资金9.61亿元;结转下年0.7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20.2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65亿元,完成预算的97.7%;调出资金6.05亿元;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0.03亿元;结转下年0.48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53.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上年结转872.1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00.8亿元,完成预算的98.8%;结转下年924.78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2.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上年结转793.78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68.36亿元,完成预算的97.2%;结转下年827.9亿元。
(五)2025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执行情况
靠前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打好政策“组合拳”。一是全力争取并用好中央一揽子政策。抢抓中央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窗口期,全力以赴向上争取各类政策项目资金,2025年全市累计争取各类中央资金771.4亿元,比2024年增加131.2亿元,占全省比重14.6%,提高1.4个百分点,有力推动一大批重大项目建设。成功落地自贸区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有效支持宁波自贸区离岸贸易新业态发展。二是迭代完善“8+4”经济政策财政要素支持体系。出台实施进一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56条”,全年安排财政资金1068.7亿元,支持有效投资、科技创新等8个重点领域。三是大力推动消费扩容提质。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全年累计兑付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58.6亿元,投放消费券9.4亿元,合计撬动消费853.4亿元。率先制定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宁波方案”,累计发放贷款超230亿元。入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获中央补助资金3亿元。四是打好外贸“稳拓调优”组合拳。密切关注外部形势变化,第一时间出台“稳外贸27条”“甬十条”等政策措施,设立300亿元稳外贸专项信贷额度,累计兑现政策资金23.6亿元,全力巩固提升开放型经济优势。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是增强科技创新动能。围绕构建“510”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财政保障机制,全市科技支出224.4亿元,强化新领域新赛道制度和要素供给,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甬江科创区科教产共同体建设。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迭代升级“361”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市财政支出69.1亿元,支持推动绿色石化、新能源汽车及高端装备、新材料三大产业集群迈向世界一流,加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三是建强重大科创平台。加大对科技人才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等的支持力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建校招生,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升本,全面深化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战略合作,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和宁波国际科创中心投入使用。四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深入实施甬江人才工程,全市财政支出79.4亿元,迭代新一轮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全周期支持机制。五是深化数实融合发展。制订出台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全市财政支出17.3亿元,启动数字政府2.0建设。六是推动服务业特色化发展。全市财政支出100.4亿元,支持开展“两业融合”试点建设,深入推进服务业“百千万”工程,做大做强航运物流。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一是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行动,全市财政支出51.4亿元,全面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等增量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二是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全市教育支出338.9亿元,增长2.6%,支持免除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和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提升,新增中小学学位3.4万个,普通高中录取比例提高到75.1%。三是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持续推进“医学高峰”攀登行动,全市卫生健康支出140.4亿元,市第二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竣工验收,浙大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宁波院区、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开工建设。四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升级“1+8+X”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8亿元,支持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五是完善生育支持体系。实施国家生育补贴制度,全市统筹安排3.6亿元,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每年3600元育儿补贴。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优化多元托育服务体系,支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六是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2亿元,加快推进天一阁博物院南馆、奥体中心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精心举办亚洲羽毛球锦标赛、WTA500宁波网球公开赛等高规格赛事和宁波马拉松、浙江城市篮球联赛(“浙BA”)等全民赛事。大力支持“入境游”,推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全省通退”便利化服务。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区域融合发展。一是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全市农林水支出123.1亿元,重点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普惠性补助、农业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多田套合”等。制订出台财政支持“强城”“兴村”“融合”发展的专项政策,有序推进发展轴建设,持续缩小“三大差距”。宁海县(长街镇)成功入选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获中央补助资金1.5亿元。二是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市级财政统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5亿元,支持深化南翼地区崛起、四明山区域振兴行动。修订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办法,市级财政统筹3.8亿元,支持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三是全力提升都市品质。研究制订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进住宅老旧电梯“以旧换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支持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四是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市投入17.6亿元,支持做好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助力对口地区现代化建设。五是全域推进大美宁波建设。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市节能环保支出30.1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系统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和水平。一是开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出台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开展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等9个重点领域35项改革试点任务,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质效。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结合“四大专项”产业政策整合提升,系统重构财政政策体系,对专项资金政策逐条进行全面拆解,调整优化绩效差、支出边际效益递减的政策和条款,进一步增强财政政策的适配性。建立预算分级保障机制,构建项目多维标签矩阵,横向维度设置刚性、基础、一般等3个需求层次属性标签,纵向维度设置“三保”支出、“三保”外刚性人员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10个一级和29个二级保障优先序属性标签,通过项目精准定位、有效排序,实现预算分类分级保障。三是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业务费正负面清单,探索建立公务接待预算与执行挂钩机制,严格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推进政务应用系统运维经费集约管理。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事前绩效评估嵌入政策和项目决策过程。建立期中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政策纠偏和预算调整。五是推进财政数智化建设。积极探索AI大模型在财政领域的垂直应用,系统构建“智能审核”“智能问数”“智能问答”等多个智能体。
强化财政运行监控,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建立健全财政运行监测机制。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依托,从收入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执行、转移支付执行、库款保障等8个维度对区(县、市)财政运行开展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二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对基层“三保”预算编制的指导,动态调整“三保”保障标准和范围,优化完善县级“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和预算执行年终核查机制,加强库款监测和调度管理。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订出台防控新增隐性债务管理办法,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扎实推进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工作,构建专项债券管理“1+3”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闭环管理。四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针对财经领域多发、高发、易发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饬秩序、严明纪律。加强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协调联动,率先在市级教育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巡财联动,强化信息互通、监督协同、线索移送、成果共享。
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综合实力稳步壮大,五年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75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30.6%,收入规模实现进位并稳居全国城市第十;支出保持必要的强度,五年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02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37.1%,充分发挥出财政宏观调控作用;财政民生导向更加鲜明,五年来全市财政支出72.5%用于民生,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均增长7%,教育支出年均增长4.7%,住房保障支出年均增长3.2%;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实,五年来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700亿元,有力激发市场活力;财政管理改革纵深推进,深入实施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系统开展财政科学管理改革试点,在财政部对全国36个省级财政部门开展的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中,连续两年获评先进单位。
二、2026年预算草案
(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0.86亿元,增长2%;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83.9亿元和转移性收入515.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530.26亿元。
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6.84亿元,增长2%;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1.43亿元、转移性支出201.99亿元,支出合计2530.26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2.市本级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307.91亿元,增长2%;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83.9亿元和转移性收入542.8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034.62亿元。
拟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16亿元,增长6.5%;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8.23亿元、转移性支出563.23亿元,支出合计1034.6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9.71亿元,负增长2.9%;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621.35亿元、转移性收入427.6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568.69亿元。
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1.41亿元,负增长25.5%,主要是年初仅将财政部提前下达的部分新增专项债券限额纳入预算;上解支出0.6亿元;调出资金49.5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15.27亿元;偿债备付金122.6亿元;结转下年129.31亿元。
2.市本级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5.76亿元,增长21.1%;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621.35亿元、转移性收入131.6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118.73亿元。
拟安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9.59亿元,负增长25.9%;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235.07亿元;上解支出0.6亿元;调出资金30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09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525.95亿元;偿债备付金33.6亿元,结转下年31.83亿元。
(三)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43亿元,负增长10.9%;加上上年结转0.7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24.19亿元。拟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48亿元,负增长5.7%;调出资金7.71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亿元,负增长0.4%;加上上年结转0.4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20.61亿元。拟安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55亿元,增长6.6%;调出资金6.03亿元;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0.03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四)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①585.24亿元,增长4.3%;上年结转938.38亿元。拟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7.33亿元,增长6.5%;结转下年986.2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6.1亿元,增长3.9%;上年结转841.49亿元。拟安排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8.2亿元,增长7%;结转下年869.39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全力向上争取,拓展积极财政政策发力空间。扎实做好“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资金、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项目谋划和申报,力争争取的各类中央政策资金占全省份额稳中有升。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实效,合理扩大用于资本金的规模和比例。迭代实施“8+4”经济政策体系,加强涉企政策全链条闭环管理,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社会预期。管好用好“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快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投资活力。深入推进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实现资金快速精准发放。
(二)强化协同联动,持续放大政策整体效能。坚持运用系统观念设计和谋划财政政策,加强与金融、产业等政策配合,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确保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合力。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牵引撬动作用,以财政宏观调控“有度”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进而让微观主体“有活力”。坚持财政政策民生导向,加大对人的全面发展投入,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打造更多共同富裕标志性、引领性成果。建立健全政策评估机制,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
(三)深化科学管理,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系统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各项改革举措,以高水平管理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财政拨款收入与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等规范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政策评估和绩效管理,推动建立有保有压、可增可减、动态调整的预算分配机制。调整完善市与区(县、市)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权责配置和财力格局,实现激励相容和均衡发展。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从严从紧控制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
(四)守牢安全底线,着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始终把“三保”工作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健全预算分级保障机制,合理确定“三保”范围标准,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和库款调度,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强化财政运行动态监测和分析,加强各类风险预警管理,防止其他领域风险向财政转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全口径债务风险可控。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持续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强化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压实区(县、市)和部门主体责任。
注①: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医保局关于编制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124号)规定,2026年起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