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宁波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25年12月30日汤飞帆市长签署第281号市人民政府令予以发布。
一、关于《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修改说明
《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期间经过两次修改,并于2024年进行修订。由于2025年6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废止《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招投标改革后全省将统一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现行规章第十七条第一款内容与省招投标改革精神不一致,需予以修改。同时,为明确对轨道交通设备设施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增加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设备设施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监督管理”。
二、关于《宁波市水底隧道管理办法》的废止说明
《宁波市水底隧道管理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期间经过一次修改。废止理由主要是以下四方面:一是隧道管理现有体制机制成熟、权责明确、运行顺畅。甬江隧道、常洪隧道通行以来,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以专题会议纪要等形式明确了隧道管养职责、管辖划分及经费保障等事宜,且实践中已形成“权责清晰、多方协同、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二是上位法条款已涵盖现行规章内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陆续修订和出台,对公路隧道和城市隧道作出了相应规制,部分内容更为具体。三是隧道本体安全特别保护有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支撑。近年来,部、省行业主管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与法律法规体系相适应的技术规范体系,对水底隧道规范养护、提级管理、特别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撑。四是水底隧道道路通行安全总体可控。自甬江隧道及常洪隧道通行以来,通过隧道管理机构协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强化交通管理,禁行危化品车辆、超载超限车辆等,近年来交通事故率保持低位运行,交通安全持续平稳,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现行规章已无存在必要。因此,废止该规章。
三、关于《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的废止说明
《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期间经过一次修改。该项目是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内的废止项目,因当年市人大常委会未完成《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的制定工作而中止。废止理由是现行规章为《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配套规章,因《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已经2025年11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同步废止,现行规章已无存在必要。因此,废止该规章。需要说明的是,因《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的施行日期为2026年6月1日,所以规章废止的施行日期将与其保持一致。
四、关于《宁波市渔业安全生产规定》的废止说明
《宁波市渔业安全生产规定》自2007年4月20日起施行。该项目是2025年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内的废止项目,废止理由主要是以下三方面:一是部分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上位法存在不一致。二是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为农业农村部门,现行规章中设定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已不再作为执法主体。三是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本市渔业安全管理的实际,无法执行。现行规章已无存在必要。因此,废止该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