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规定,我市定于9月18日上午统一试鸣防空警报,具体时间为10时试鸣预先警报,10时10分试鸣空袭警报,10时20分试鸣解除警报。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除了依托既设固定警报器鸣放警报信号外,还通过宁波电视台1-4套,宁波移动电视(市区主要公交线路运营车辆),轨道交通媒体,宁波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经济、交通广播频道等同步鸣放防空警报信号。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闻声勿惊,保持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