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宁波率先给行政执法第三方服务“瘦身立规”叫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行政执法任务越来越重,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使得基层执法力量和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凸显。近年来,一些地方尝试引入第三方辅助服务,收到较好成效,但也引发了执法和服务边界不清、权责模糊,以检代罚、变相收费、吃拿卡要等问题,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让第三方辅助服务“趋利避害”,需要科学的制度设计和严格的监督机制。宁波此次出台《意见》,最突出的亮点,就是划定了无需入企事项27项,明确“清单之外无委托”,禁止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委托出去。
《意见》特别提出,第三方辅助服务要优化入企服务。比如,入企服务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实施依法应当由行政执法人员从事的执法行为,不得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变相违规推销等。
前期的试点工作表明,这样的制度设计,既能避免行政机关“一托了之”的懒政思维,也能倒逼第三方机构苦练内功,强化自律,靠技术实力和服务质量赢得市场,从源头堵住侵扰企业和借机寻租的漏洞,实现“政府减负”与“市场增效”的双赢。
涉企服务,必须守住“亲清”底线,关键是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清单之外无委托”,规范涉企服务,就要这么硬。这既体现“有限委托、有效监管、有为服务”的治理智慧,也是对企业的最大支持,对营商环境的精心呵护。
(袁明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