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辩证法角度学思践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林甲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成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引领。从辩证法角度深入剖析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能让我们更全面透彻地理解感悟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智慧和辩证逻辑思维。

把握“大”与“小”的辩证关系,小切口带动作风大转变。唯物辩证法认为,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行为提出了细致要求,蕴含着推动党风政风大变革的强大力量。中央八项规定从整治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等具体行为切入,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这些“小”问题,实则是作风建设的“大”隐患,若不加以整治,积重难返,必然将严重侵蚀党的肌体。中央八项规定正是通过抓小,实现了正党风、纯政风、淳民风的“大”目标,从细微处维护了党的形象。

领悟“远”与“近”的辩证逻辑,立足当下谋长远。当下问题的解决是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而长远目标的设定又为解决当下问题指明方向。这体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初期,一系列举措都是解决眼前最突出的问题,像调查研究、精简会议、规范接待等,让民众迅速感受到干部队伍作风的转变,拉近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距离。这是“近”的体现,实实在在解决群众身边的事。从长期来讲,它着眼“远”的目标,通过制度文化建设与思想教育,树立廉洁奉公的价值观,实现治本目的。比如,中央八项规定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制度规范,扎紧制度笼子,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三不”机制的构建逻辑与强大效能,相互促进、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标本兼治,久久为功。这种从“近”到“远”的辩证逻辑,让干部群众真切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清正之风。

践行“严”与“爱”的辩证统一,严管厚爱促担当。有一则寓言,说的是玻璃整天抱怨窗框的束缚,总想着要挣脱。有一天,它终于如愿了,但没有想到,刚一离开窗框就摔成了碎片。故事的寓意很明白,条条框框既是约束,更是保护,要学会在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活动。很多党员干部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约束下,养成良好工作习惯,远离腐败风险,这何尝不是一种保护。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为干部划出行为红线,从严禁公款旅游到严格规范办公用房,不允许有丝毫懈怠与变通。但“严”的背后是对干部的深切关爱,为党员干部划定行为边界,避免因一时贪念、一时糊涂而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潭。“爱”蕴含在严管背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干部成长提供了肥沃土壤。党员干部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能够专注于提升自身能力,凭借真实业绩取得进步。

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我们要通过深刻领悟八项规定大与小、远与近、严与爱之间的辩证关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充分认识“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的深刻启示,坚持重点学与贯通学相结合,把学习教育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省委“36条办法”、市委“40条措施”结合起来,一体领会蕴含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把学精神铸忠诚贯穿始终。大力弘扬“六干”作风,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优良作风干事创业,交出挑大梁、作示范的高分答卷。

2025-05-09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213080.html 1 3 从辩证法角度学思践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