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答疑

记者 孙佳丽

日前,市商务局等6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针对市民近期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收集整理,并邀请市商务局流通发展处相关负责人帮忙解答。

1.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活动时间有多久?

答:旧车交售时间和新车购买时间均需在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2.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是哪些?

答: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云闪付平台实名注册认证,并符合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资格。

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方式和标准如何?

答:采用门店消费立减的方式。

在宁波市域范围内,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销售价格40%的立购立减补贴,每辆最高不超过1200元。

每名消费者在全省范围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销售价格以在宁波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

4.其他地区消费者是否能参与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答:可以。

消费者只要在宁波市域范围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均可以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交回旧车时间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上签字时间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购置发票日期为准。

5.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旧车是否有要求?

答:有牌(含临牌)及无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均纳入补贴范围。

商家代回收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为“整车回收”(带电池)。

6.申请补贴的旧车和新车必须是同一个人的吗?

答:是的。

补贴资格申领人、交售旧车所有人、购买新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7.一个人是否可以提交多次申请?

答:不可以。每一位个人消费者在整个活动期间,全省范围内只能享受1次补贴。

8.销售企业报名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符合基本条件的销售商家自愿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及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予以对外公布。

(1)在宁波市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业务的经营主体,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

(2)自2022年1月以来,未纳入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企业名录;未因信用扣分被暂停“带牌销售”资格;

(3)可整车代回收、暂时存放和快速转运旧电动自行车,确保将代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所含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做安全妥善处置,其中自行拆解的销售商家或下游拆解合作单位,须与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参与回收企业应签订承诺书;

(4)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拥有相关授权或销售协议;

(5)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延迟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6)具备应用服务机构数字化平台的能力,做好相应资料登记及台账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7)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其他附加条件,抵制骗补套利行为。

9.如何查看各区(县、市)参与商家名单?

答:可在云闪付App“浙里焕新—电动自行车补贴”活动专区,查看宁波市全部参与商家名单和回收拆解企业名单,也可查询各区(县、市)可用商户名单。

名单正在持续更新中。

10.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答: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各区(县、市)设立的电动车以旧换新咨询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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