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维护不了企业形象

吴睿鸫

24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其乘坐吉祥航空航班时,乘务人员给乘客发放的坚果包过期了10天,有乘客发现后,机组承诺给予1000元的补偿,但要求签署保密协议。飞机落地后,机组人员就给所有旅客发了一份保密协议,然后把人堵在廊桥,必须填完身份证号签完字,再支付宝扫码,把钱领了才让走(2月25日极目新闻)。

航空公司为乘客提供食品,必须确保其安全性和质量。《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吉祥航空发放过期坚果,已然违反这一法律规定,给予乘客1000元补偿,看似符合法律最低赔偿标准,却难以掩盖其在食品安全把控上的严重失职。

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而吉祥航空要求,乘客只有签署保密协议才可获得补偿,这种行为涉嫌违背乘客的真实意愿。如果乘客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署,该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无疑打上了一个问号。乘客因航空公司的过错遭受权益损害,本就有权利要求合理赔偿,同时也有权利将事件公之于众,行使自己的监督权。航空公司以补偿为条件限制乘客发声,无疑是对乘客权利的不当干涉。

此次事件暴露出吉祥航空在食品采购、储存、发放等环节的管理漏洞,而试图用保密协议掩盖问题,更是错上加错。企业不能仅仅将目光放在经济利益上,更应重视自身的社会形象和责任担当。只有依法依规经营,积极面对和解决问题,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市场的认可。

此次“过期坚果”事件,为航空服务行业敲响了警钟。在法治社会,任何企业都不能轻视法律,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尊重法律、尊重消费者,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5-02-26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200812.html 1 3 “保密协议”维护不了企业形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