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傅勇、应启明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潘国悦、马立军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孙卫华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颖璐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葛海军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