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戎雪海、印黎晴请求辞去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5年1月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年龄因素,戎雪海、印黎晴分别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戎雪海、印黎晴提出的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5-01-05 (2025年1月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93383.html 1 3 关于接受戎雪海、印黎晴请求辞去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