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波
宁波墨圃书画馆突然要关门,有人刚充值数千元,退款无门,而这家书画馆2024年6月刚变更了法定代表人。不少家长怀疑,这是“职业闭店人”进行的操作(10月29日《宁波晚报》)。
“职业闭店人”,是帮助经营不善的公司计划好关店、跑路方法,并接手处理后续维权问题的一个新兴“职业”。“职业闭店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寻找目标企业,并按照负债总额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职业闭店人”甚至会在了解公司已经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鼓动公司以促销、店庆等名义吸引消费者预付费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冲击社会信用体系,给消费者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说白了,“职业闭店人”就是帮人逃债,方法就是用《公司法》规定的变更、减资、破产清算等程序,帮助面临经营困境的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当然,债务本身并不会因为其违法操作消灭,与“职业闭店人”并存的,就是“职业背债人”。“职业闭店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方式,将债务让“职业背债人”来背。这些“职业背债人”多是无资产、无信誉、无职业的三无人员,甚至有些本身就是失信被执行人,他们通过出卖个人信用,为他人承担债务以换取利益。
“职业闭店人”深谙《公司法》相关规定,甚至有些本身就是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但他们没有为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公平正义的法治秩序努力,反而为虎作伥,帮他人钻法律空子。
2024年10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了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查处了涉及“艺术伞”和“木艺艺术”的两起典型案件,罚没款共计65.58万元,向社会传递了打击“职业闭店人”的明确信号。
须铲除“职业闭店人”这颗毒瘤,还市场经济的诚信本色。企业登记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的审查,审查法定代表人负债情况及企业涉诉、涉执情况。司法机关应加大对“职业闭店人”及相关黑色产业链的打击力度。对逃债的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司法机关审查其是否存在恶意逃债行为,甚至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如果有,应当按照“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也奉劝那些“职业背债人”,为小利而背巨债,得不偿失,不仅需承担归还欠款的民事责任,还可能因涉嫌诈骗等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职业闭店人”不是法律“帮手”,而是犯罪“推手”,“职业背债”不是“馅饼”,而是“陷阱”。消除这些乱象,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稳定和社会信用体系的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