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殷聪)昨天,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随着《宁波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印发,我市将通过支持产业研发创新、支持药械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培育和项目招引、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加强产业金融支持等一系列举措,助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比如,在新药研发方面,我市将对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中药创新药,按研发不同阶段给予后补助。其中,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临床试验批件,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补助;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包含中药人用经验临床研发阶段),按不超过Ⅰ、Ⅱ期临床试验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完成Ⅲ期临床试验提交注册审批并受理的,按不超过Ⅲ期临床试验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允许紧急上市提交注册审批并受理的1类创新药,按不超过Ⅰ、Ⅱ期临床试验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取得药品注册证的,再给予1000万元奖励。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亿元。
据悉,生物医药产业是宁波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已初步构筑前湾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含中意生态园)、宁波生物产业园(宁海)、梅山生命健康产业园三大园区,海曙、江北、鄞州中心城区,镇海、北仑片区,以及余姚、慈溪片区三大片区。
今年前8个月,我市生物医药规上企业完成销售产值128.13亿元,同比增长8.3%,出口交货值41.16亿元,同比增长25.5%。
“《意见》的出台,旨在加强产业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我市将立足现有基础和优势,把握产业发展方向,聚焦生物制药、化学创新药、高端影像设备、高值医用耗材等若干细分领域,统筹全市生物医药产业资源,以产业园区集聚发展为抓手,布局龙头企业和产业化项目招引落地,打造分工协作、集聚发展、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