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岚)昨天,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宁波首批中小学“示范食堂”优质项目,一共8家,分别是宁波爱菊艺校、江北区洪塘中心小学、宁波市镇海中学、宁波市鄞州区堇山小学、余姚市姚江小学南校区、慈溪市新世纪实验学校、宁海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和宁波市前湾新区观塘湖小学。
2024年,宁波实施中小学校“示范食堂”建设行动,根据“一校一策”原则,细化改造单元、梳理改造需求、明确责任人员,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今年暑假期间,全市投入经费7500余万元,完成470家学校食堂的改造提升工作。截至目前,已建成180家“示范食堂”,提前超额完成目标。
什么样的食堂可列入“示范食堂”?
首先,要达到“硬件示范、色标示范、卡位示范、合同示范”的建设标准。
其次,日常监管方面,要求从2021年9月起,三年内学校食堂抽检100%合格,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处罚”,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电子台账管理方面,要求从2024年9月起,“日周月”管控、食材采购、食品留样、人员晨检、餐具消毒、校园陪餐规范使用电子台账。
同时,学校食堂“阳光厨房”要向家委会开放,让家长参与监督,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能及时跟进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