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绑蟹绳”,为何管不好?》续

市场监管部门 严查“绑蟹绳”超重乱象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宋诏桥菜市场检查。(部门提供)

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高桥菜市场检查。(部门提供)

记者 廖业强

上个月,宁波日报报网端联合报道了海曙区高桥菜市场、鄞州区宋诏桥菜市场,以及宁波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出现的“粗绳绑蟹”现象。报道刊发后,我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介入,通过整治消除乱象。上周,宁波民生e点通《e眼问政》融媒互动访谈节目邀请了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及评论员,走进甬派演播间,围绕上述问题展开讨论。

据介绍,接到网友投诉后,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高桥菜市场进行了检查,发现4家水产品摊位将粗绳捆绑的青蟹作为整体进行销售,绑绳重量占比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经查,这些青蟹绑绳在批发商发货时就已存在,并不是菜市场水产品经营户绑的。随后,执法人员约谈了高桥菜市场负责人、摊位经营户,责令立即停止出售过度捆绑的青蟹,更换符合《青蟹包装规范》的绑绳,并要求水产品摊位经营户在以后进货时选择绑绳重量符合法律规定的批发商。

6月26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高桥菜市场进行回访,发现高桥菜市场所有在售青蟹的绑绳已符合《青蟹包装规范》要求,未发现有使用超重粗绳绑蟹的情况。该局表示,接下来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市场管理。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源头管理,尽早在养捕和批发环节杜绝不规范捆绑现象;二是结合各项市场创建工作,加大对诚信计量、水产品规范捆绑行为的检查、督查力度,防止水产品摊位后续又采购超重粗绳捆绑的青蟹,一旦发现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三是在市场内部推行信用扣分制度,提升市场长效管理水平;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指导水产品摊位经营者开展合法合规经营。

针对高桥菜市场反映粗绳来自宁波市水产品批发市场一事,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核实。目前初步已查明事实,并对涉事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此外,该局对市场内在售的产地为宁海、三门、广西、缅甸、越南等地青蟹经营户进行排摸,掌握源头绑绳情况,一方面督促市场大户主动对接产地,使用符合宁波销地市场要求的绑绳,另一方面对个别销售青蟹的散户加强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合规使用绑绳的动态问题。对于下游反映的源头问题,该局还指导市场做好溯源管理和出票工作,畅通投诉渠道,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快处置。

连日来,宁波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在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开展自查。要求已经签署《关于规范蟹类捆扎和市场销售行为的倡议》的经营户认真落实《青蟹包装规范》(DB33/T2240-2020)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一打三整治”及蟹类捆绑的要求,通过经营户群、海报、横幅等形式宣传各项政策,建议蟹类捆绑不规范的经营户更换进货渠道,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市场还将强化日常监管,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各类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

对于报道中曝光的宋诏桥菜市场点位,鄞州区市场监管局也进行了现场检查。被曝光的经营户为“宁波市鄞州中河有省鲜活水产摊”,所经营的青蟹产自台州三门,供货方为该地“周氏水产活鲜经营部”。针对该摊位经营的青蟹捆扎物重量未按照有关规范标准执行一事,执法人员依据《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向当事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现场对该经营者实施相关普法教育。

此外,在相关问题曝光后,鄞州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基层监督管理所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围绕蟹类过度捆绑、违规使用电子秤和生鲜灯等,要求各基层所加强市场巡查频次,并督促市场举办方落实市场管理主体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同时,要求各市场加强巡场检查,劝诫相关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将发生此类经营行为的经营者纳入诚信考评,进一步规范场内市场秩序,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

2024-07-10 《一根“绑蟹绳”,为何管不好?》续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62943.html 1 3 市场监管部门 严查“绑蟹绳”超重乱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