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要座位被行拘 任性胡来代价高

刘天放

日前,北京地铁上一老年人强势要求女孩让座,被拒后,用拐杖扒拉女孩双腿并动手推搡,叫嚣“上派出所去报案”,两人发生口角。事发后,涉事老年人被警方带走。后北京警方发布通报称,违法行为人叶某某(男,65岁)因座位问题与另一乘客发生纠纷,扰乱乘车秩序。目前,已依法对叶某某行政拘留(6月26日光明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显而易见,该涉事老人强迫别人给他让座,遭拒后辱骂甚至殴打他人,被行拘实属应当。

近年来,公共交通因让座引发的纠纷时有所闻,情节也大体相同:有老年人强迫年轻人让座,如果对方拒绝,轻则辱骂,重则殴打,而事后大都是在舆论的强烈谴责下不了了之。但这次不同,警方介入,在了解情况后,依法对扰乱乘车秩序的叶某某给予行政拘留,这是对于个别老年人蛮不讲理继而做出违法行为的警示。

生活中,经常见到有礼貌的年轻人给老年人、孕妇或残疾人让座,被让座者善意推辞的场面也不少见。然而,让座是一道“道德题”而非“法律题”,不能把道德强加于别人。如果见到不给自己让座的人,就态度恶劣甚至拳脚相加,不仅有违道德,让文明碎一地,还涉嫌违法。

当然,个别老年人不讲道理甚至违反法律,并不能代表整个老年人群体。只要相互体谅,让座就不该成为问题。如果大家都能在让座问题上理性一点,多替对方考虑,引发的冲突就会大大减少。此事说明,让座不能强迫,更不能靠“动粗”解决。

2024-06-27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60495.html 1 3 强要座位被行拘 任性胡来代价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