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张瑾)“工程建设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建方索要和收受回扣,不得接受参建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参建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近日,宁波中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新开工项目廉政交底会,公司纪委重点围绕规章制度、廉洁风险点、工作纪律、典型案例等,开展纪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向项目成员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建单位划“红线”。
工程项目建设点多面广、体量大、程序多,权力寻租空间大,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近年来,镇海区纪委监委将清廉工程作为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重点内容,紧盯项目前期准备、推进实施、工程变更、验收决算等关键环节靠前监督,推动国有企业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确保每一个在建工程项目优质、资金安全、队伍廉洁,目前已取得了良好成效。
镇海城市更新公司某项目部板房内,“十不准”负面清单贴在墙上,格外醒目。除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免费搭伙外,该负面清单还包括不接受管理对象为个人住房装修、不向管理对象及关联人员借钱等要求。镇海城市更新公司落实一线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举措,公开信访举报渠道,营造廉洁建设环境。去年以来,该集团两名中层以上干部直接拒收或主动上交礼品礼金价值1.1万元。
为持续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化、透明化,镇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联合区属国企纪委对在建项目开展嵌入式监督,严查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处理。同时,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积极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将廉洁要求贯穿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引导企业上下积极接受廉洁文化浸润洗礼。
“工程建设领域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必须关口前移,近距离监督,严防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镇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工程项目实施到哪里,清廉建设跟进到哪里,以制度促规范,以监督促提升,以教育促警醒,持续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