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庆丰的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莫鼎革的宁波市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