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樟树下,十年纠纷一朝解

记者 王佳 通讯员 李波

“感谢法院为我们解决了多年的烦恼事。”近日,鄞州法院法官徐旭霞成功化解了一起持续十余年的邻里纠纷。

邻居30多年前栽种了一棵香樟树,其中一簇枝丫以倾覆之势盖在了原告白某家的小屋屋顶上。从五年前开始,树枝与屋顶日渐合缝,如今部分瓦片已被树枝压碎,房屋安全受到威胁。这棵香樟树也成为白某的一块“心病”,于是他将邻居袁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锯除香樟树枝。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袁某态度坚决,始终拒绝锯除树枝,并否决了由原告自行锯树的提议。被告认为其香樟树栽种在前,原告房屋建造在后,原告应合理预测树木生长的可能性,预留好安全空间。此外香樟树属于国家保护植物,被告也无权擅自修剪。

“通过庭审双方陈述,以及向当事人所在村村委会了解的情况,基本上可以判断双方的纠纷始于10年前。”徐旭霞说。原、被告的猪舍地基位于相邻位置,30年前被告在自家地基上栽种了一棵香樟树,10年前原告在自家地基上翻建房屋,双方对于树木与房屋的距离曾发生争执,矛盾延续至今,现因树枝压到屋顶导致矛盾爆发。就锯树事宜,当地村委会进行过多次调解,原告还找来双方共同的朋友介入斡旋,均未能说服被告。

鉴于双方矛盾由来已久,再行调解显然希望不大,而树枝压垮房屋的危险须尽快排除。为此,在提醒原告暂时停止使用案涉房屋后,徐旭霞首先联系了园林部门相关人员,咨询自行栽种的香樟树是否属于古树名木、是否可以修剪等问题,排除了案涉树木系古树名木的可能性。随后,他们又实地查看树枝与屋顶的现状,勘查树枝可以锯除的合适部位。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鄞州法院认为,原告在其原有的猪舍地基上建造了案涉房屋,目前实际掌控和使用该房屋,被告种植的树木对此房屋造成安全威胁,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对树枝进行修剪处理。被告因修剪树枝支出的费用,原告同意由其自行承担,予以准许。故依法判决被告对压到原告屋顶的树枝进行修剪,修剪树枝支出的费用由原告承担。

案件判决后,徐旭霞向被告进行了判后答疑,阐明了判决的思路和理由,也告知了树枝不及时移除可能导致房屋倒塌等风险。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加上对风险的预判触动了被告,一周后,被告主动联系了法官,至此双方顺利签署了锯树协议,笼罩在原告心头的这片“阴霾”最终烟消云散。

2024-04-17 1 1 宁波日报 content_147894.html 1 3 香樟树下,十年纠纷一朝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