晞石
近日,多地付费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的弹窗广告乱象引发广泛热议。强制观看、诱导点击、虚假优惠等套路层出不穷,不少车主反映,在停车场出口需反复关闭无关页面才能完成支付,本应高效的离场流程被层层干扰,便捷服务俨然变成了“扫雷式”折腾。
停车场出口绝非普通商业场景,而是关乎公共通行效率与安全的关键节点。车辆排队离场时,每一秒的延迟都可能加剧拥堵,弹窗广告导致的分心操作,更易引发追尾、刮擦等交通事故。这种在公共空间强行植入的商业广告,本质上是将流量变现的私利置于公共安全之上,把“智慧停车”的便民初衷异化为拦路谋利的工具。当技术手段从提升效率的助手,变成制造障碍的枷锁,不仅违背了公共服务的本质,更触碰了公共秩序的底线。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肆意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停车场缴费小程序以“优惠”为诱饵,通过按钮混淆、强制跳转等方式诱导用户点击广告,既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涉嫌虚假宣传和侵权。这种“不看广告难缴费”的霸王条款式操作,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公然漠视,更是对法律边界的肆意践踏。
破解弹窗广告泛滥之弊,需要形成“主体负责、监管发力”的治理闭环。停车场运营方与小程序开发者作为直接责任主体,不能以“广告合作”为由推卸责任,必须坚守“便民为先、安全至上”的原则,严格区分广告界面与核心缴费功能,杜绝强制观看、诱导点击等乱象。监管部门更应主动亮剑,加大对此类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处罚标准,形成“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让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
公共空间的商业开发,必须坚守“公益优先、安全底线”的原则。便捷服务的价值,在于让人们的生活更高效、更舒心,而非让人们在“扫雷”式的干扰中耗费精力。唯有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制度约束划定商业行为的边界,通过技术优化提升服务质量,才能让便捷服务真正服务于人,避免其异化为损害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陷阱”。这既是对公共服务本质的回归,也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