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师:您好,这里是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需要什么帮助?
咨询者:你好,我有个关于装修纠纷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值班律师:好的,请说。
咨询者:我在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今年5月6日和某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总价77000元,约定施工周期75天。现在泥工、木工部分完成,但水电开关、水龙头、灯都没装,内墙油漆和瓷砖美缝没做,瓷砖贴得质量有问题,影响了工期,该怎么办?
值班律师:签订合同时,有没有明确约定各项工程的完成标准和时间节点?
咨询者:合同里写了,但装修人员没按标准做,瓷砖贴得不好,工期也拖了。
值班律师:那你们有没有尝试协商解决?
咨询者:我们谈过,但没谈拢。
值班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装修公司未按合同标准完成装修,构成违约。同时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装修公司需承担返工、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装修公司可以通过减免尾款和返工来履行补救义务。
咨询者:那我哪些损失可以得到补偿?
值班律师:你们可以协商取消合同,装修公司退还部分款项,并承担已完成工程的质保责任,具体金额和方式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咨询者:好的,谢谢律师。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