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至2026年2月,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将由各区委巡察组对区委统战部,区台办,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档案馆,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审计局,区文联,区征管中心,区供销社,区农商控股及其下属国有公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及其下属土地储备中心、统一征地服务所、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对象及内容
巡察主要对象: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巡察监督重点:检查上一轮巡察以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巡察组联系方式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被巡察对象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现将区委巡察组有关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1.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统战部、区台办、区人大办、区农商控股及其下属国有公司
联系电话:18967819905
电子邮箱:fhqwxc1@163.com
2.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及其下属土地储备中心、统一征地服务所、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电话:17365825608
电子邮箱:fhqwxc2@163.com
3.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档案馆、区文联、区征管中心
联系电话:18967825180
电子邮箱:fhqwxc3@163.com
4.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政协办、区审计局、区供销社
联系电话:18106609551
电子邮箱:fhqwxc4@163.com
联系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寄信地址:奉化区锦屏街道东门路227号(请注明:区委第X巡察组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