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及专利合规指引

通讯员 林莉 王楚琳

商标合规事项及建议

(一)销售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

1.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需取得权利人授权许可,订立授权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

2.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当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3.不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二)在商品上应当使用合法的商标、商品名称和商品装潢

1.生产经营者应在商品上使用合法的商标、商品名称和商品装潢。涉及注册商标的,应取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2.使用流行的名称和图形前,需事先登陆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查询检索,避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不得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标记使用

生产经营者应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在未取得注册前,使用商标时不能使用注册标记。

(四)奥林匹克标志经权利人许可后方可使用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需依照《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使用,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订立使用许可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奥林匹克标志是指:(1)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2)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3)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4)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的名称、徽记、标志;(5)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以及其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6)《奥林匹克宪章》和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专利合规事项及建议

(一)在专利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应规范标注专利标识

1.专利权人应按照《专利标识标注办法》规定,规范标注专利标识,完整标明专利类别和专利号等内容;

2.对标注规范不清楚的,可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咨询。

(二)不得假冒专利

1.不得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2.对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和包装设计时,应及时查询专利权属和专利状态;

3.专利权人应在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4.应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学习,提升个人知识产权合规意识,不得假冒专利。

2024-12-27 5 5 奉化日报 content_191890.html 1 3 商标及专利合规指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