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区市场监管局在重点工业产品生产过程中全面深化构建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质量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2号令、第75号令等相关规定要求、提升辖区产品质量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面向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管理、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其他有需要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
一、识别风险落实分级管控。生产企业要对全部生产制造过程进行摸底研判,对潜在危害源(因素)进行分析评价,确认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拟制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实施分级管控。
二、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由企业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等组织实施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排查发现的质量隐患,应立即分析原因,督促落实整改,确保质量隐患闭环管理。
三、强化安全风险动态管理。生产单位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观”“责任观”,指导建立健全有关安全风险动态管理机制。
四、培育行业典型示范企业。坚持典型示范引领,在不同企业规模、管理基础不一的企业中指导不同类型企业推动示范培育,尤其注重行业标杆企业开展质量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先行先试,进而在不同类型企业中逐步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板,引领相关行业产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