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林杰荣)谎称帮忙处理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实则一人分饰多角,不断实施诈骗。近日,经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事情回到今年年初,小许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工作,由于张某某向该公司租的汽车到期了,两人约定收车事宜。2月中旬某天晚上,张某某把车停在某地下停车场,小许计划将车开回公司。不料小许刚将车开到出口处,就不小心撞到了一辆凯迪拉克。小许对此吓得不轻,不仅是因为需要赔偿对方损失,还因为他没有驾驶证,害怕无证驾驶被处罚。他立马下车离开现场,联系张某某,询问自己无证驾驶把别人车撞了该怎么办。“我去帮你处理事故,你手机不要接任何电话。”张某某让小许先躲一躲,自己到事故现场察看。
过了一段时间,张某某告诉小许,出事的车辆已被交警拖走,对方车主叫了一个出面谈事情的人,只要和这人谈妥即可解决问题,他还把自己所加那人的微信给小许看,说目前最主要的是把车子修好,解决修理费用。他还让小许去外面“避避风头”,自己帮忙出面解决。之后几天里,张某某在微信上“远程汇报”处理进展,把他与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给小许看,最终谈下来修理费用为25000元左右,小许也表示认可,通过微信转了5000元给张某某,作为修车的定金。随后,张某某也把自己的转账记录截图和汽车修理厂定金收据发给小许。小许觉得张某某帮了他忙,转了500元辛苦费。
“我联系到车主了,是一个女的,现在一起到交警队处理事故。”当张某某再次联系小许的时候,他说自己和凯迪拉克车主已在协商处理,让小许先给车主7000元,由车主签下谅解书。但此时小许没那么多钱,转了6000元给张某某。张某某称自己帮忙垫付1000元,随即把与女车主的聊天记录和转账截图发给小许,并称对方的谅解书已签好,余下的13000元也要尽快结清。过了几天,张某某又发了几张与女车主的聊天记录,说对方一直催着要钱,于是,小许回到奉化,当面把13000元转给张某某,张某某也当着小许的面把这笔钱通过微信转给女车主。之后张某某说,这个事故本身还要交2000元罚款,小许刚好手头没钱,只能分了两笔500元转给他,剩余的1000元由张某某帮忙垫付。张某某很快就发来缴纳罚款2000元的截图。小许以为这件事终于可以告一段落,谁知他竟接到了交警的电话。
一到交警队,小许傻眼了,被撞车子的真正车主是个男的,对方从来没有收到过赔偿费。他接受了行政处罚,也明白了过来,原来自己一直被张某某骗得团团转。
今年4月,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该案后被移送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有意思的是,检察官发现张某某投案前一个月,也刚刚因为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而最后的2000元罚款,其实是他给自己缴纳的。到案后,张某某主动赔偿了小许的全部损失,并对自己的行为认罪认罚。面对检察官讯问,张某某坦言自己一人分饰多角进行诈骗的犯罪过程,其通过向朋友借用手机微信并修改微信名,以达到伪造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的目的,微信上所谓的修理人员和女车主,均为其扮演。从小许处骗来的钱都被其用于日常消费。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仔细审理,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其有自首、赔偿等从轻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以帮忙办事为由引发的诈骗案不在少数,或是要走各种关系,或是要付各种费用,希望大家对此格外警惕,牢牢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实事求是,遇到困难或问题时,坦然面对,通过正规的手段或法律途径来解决,切勿轻信他人的“好心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