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依法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作出部署。
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及时支付账款要求嵌入行业管理并强化落实。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结算支付管理规定,明确账期起算节点、账款支付方式及流程、货物和服务检验验收(或工程竣工结算)标准及期限、最长付款期限等关键要素。发布大型企业及时支付倡议,引导大型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带头发布并践行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小企业支付账款的承诺。
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大型企业账款监测机制。对故意拉长账期的大型企业,多部门开展联合约谈并督促整改。严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对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故意拉长账期的恶劣行为,查实后依法依规处罚。细化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应付账款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披露主要账款支付方式、平均账期、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开立情况等事项。发挥央企国企及时支付表率作用,中央企业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对大型企业保持合理的现金支付比例。
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压减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至6个月,电子凭证服务平台不得新开立付款期限超过6个月的电子凭证,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得为付款期限超过6个月的电子凭证提供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