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丫)9月1日至9月2日上午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宁波市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当前,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社区治理基础性法律,相关立法多分散于物业管理、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单一领域。“制定本条例有利于细化上位法原则条款,统筹衔接既有单行法规,科学界定相关主体权责边界,补足我市缺少综合性社区治理法规的短板。”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草案》从四个维度为社区治理赋能。《草案》明确了综合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配置指引和产权保障,建立健全了社区服务清单、帮扶制度、志愿服务等机制,通过加大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丰富社区服务内容,把资源、服务、管理尽可能地下沉到群众身边,推动形成高质量的社区生活服务圈。
《草案》明确了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把不应由社区承担或社区无力承担的任务、职责从社区剥离,有关部门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应当向社区提供经费和支持,清单之外的事项不得擅自转交社区。
《草案》注重打破资源壁垒,系统整合各条线的社区服务活动阵地,统筹推进社区智慧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实现设施共用、资源共享、数据共通。
《草案》建立健全了居民议事协商机制、居业物三方协同治理、业委会建设、政府部门联系社区会商等制度,促进党组织、政府部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社会组织等主体之间的效能集成。
在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草案》提出了一些优化完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