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理解”的高中政治教学设计研究

——以《法律与生活》模块中“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为例

宁波市效实中学 臧世晨

【摘 要】:高中思想政治课《法律与生活》模块的“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教学,面临纳税人意识培养浅表化的实践困境。传统案例教学虽能阐明税收的法定性与强制性,却难以激发学生对税收合法性的深层认同。本文创新性引入公共产品理论,通过“A地区防卫需求”等情境模拟,引导学生理解税收与公共产品的供给关联:政府因提供非排他性公共产品而获得征税权,公民纳税本质是购买公共服务的契约行为。这一理论框架重构了税收教育逻辑,将纳税义务从被动服从转化为权责共生的公民自觉,使“政治认同”与“法治意识”素养具象化为可感知的公共治理实践。教学实践证明,该策略能有效破解税收教育的形式化问题,促进学生从“制度认知”向“价值内化”的跃迁。

【关键词】:高中政治;教学设计;理解;公共产品理论

高中思想政治课选修二《法律与生活》模块中“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这一框从“政府有权征税”“公民有义务纳税”“公民有权监督政府和税收”等角度向学生讲述了我国税收的性质、特征、意义以及违反税法的行径与处罚等内容,引导学生认识到税收的重要性,从而提升学生的“纳税人意识”。在日常教学中,教师会围绕生活中的几个案例进行教学,引导学生全面地认识税收,以达到教学目的。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方式有一定效果,但也有明显局限性,比如导致学生对于税收重要性的理解比较肤浅,难以让学生发自内心地意识到偷税、漏税可耻,等等。对此,教师应另辟蹊径。

《经济学常识》是笔者面向高二学生开设的一门知识拓展型校本课程,它主要向学生讲述自亚当·斯密以来的西方经济学大师的理论主张,该教材提到了西方经济学中的公共产品理论。在进行“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这一框内容教学时,笔者运用了公共产品理论组织教学活动,较好地提升了学生的“纳税人意识”,进而落实了“政治认同”“法治意识”等学科核心素养。

一、公共产品理论的内涵与教育适用性阐释

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它是指一种一旦生产出来后人们不可能不享受的产品,如政府保护一个村庄,这里的“保护”就属于公共产品。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保护”一旦产生,就必然把所有的村民都保护起来,很难排除对其中一些村民的保护。因而与私人产品相比,公共产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等特征。

人们平时所消费的产品和服务绝大多数是由市场提供。但是某些产品和服务,诸如治安、防卫、公路照明等公共产品如果由市场来提供,必然会出现“搭便车”现象,即一人出钱,众人白用,这显然很不公平。既然市场无法提供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又是人们不可或缺的,于是政府就承担起这一职责。这就是经济学所称的“公共产品理论”。

笔者运用公共产品理论进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内容教学,并没有向学生详细介绍公共产品理论,而是根据这一理论,向学生展示一个案例,然后以这个案例为线索组织教学活动,以实现教学目标。

二、案例驱动下的税收合法性建构——基于公共产品供给视角

进入“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教学之初,笔者问学生:“现在有A地区,那里的居民辛勤劳作,但是经常会遭到土匪抢劫,对此,居民们该怎么办?”很多学生提出组建武装自卫队以抵御土匪。笔者继续问学生:“这一措施能保护居民的安全,但将这一措施付诸实施需要钱,谁出钱,交给谁?”学生很自然地提到,既然受益的是全体居民,因此由居民们一起出钱,交给一个权威性机构,由这个机构来组织A地区的防卫。针对学生的回答,笔者进行补充:“我们平时熟悉的治安、防卫、公路照明等产品和劳务均属于公共产品,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享用的,提供公共产品的权威性机构主要是政府。为了享用公共产品,公民把钱交给政府,这种钱就成了税,政府有权征税,公民也有义务纳税。”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也质疑到:“为什么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提供?”笔者解释道:“我们假设一种新情况,某条道路晚上行走非常不便,于是某人出钱建了路灯,为过往的行人提供照明服务,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过往行人应该要向出资人付费。但是有些行人拒绝付费,其中有人会说,‘我不需要你的服务,你关灯就是了’;也有人会说,‘我眼疾,你的路灯还伤害了我的眼睛,我不找你索赔算便宜你了。’于是那个建路灯的人就当了冤大头。为避免这种尴尬,绝大多数公共产品只能由政府而不能由市场来提供,因为与私人组织相比,政府拥有两大特点:一是拥有全体成员,既有权管理全体公民;二是具有强制性,即政府对公民的管理是以暴力作为后盾的。”学生们表示认同。

笔者继续问学生:“A地区可能会有一些人,他们拒绝纳税,还说‘我不需要这种保护,我会自己保护自己,就是保护不了自己,也不关你们的事情’,大家如何看待这些人,为什么?”学生都认为这种观点不正确,这些人也很无耻,但是如何反驳这种观点,他们难以深入。

面对学生的困惑,笔者问到:“假如A地区政府组建武装自卫队来抵御土匪的袭扰,能否排除对这些不愿意纳税的人的保护?”学生都认为这实在太难了。笔者进行了解释:这些不愿意纳税的人是需要保护的,他们拒绝纳税是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不纳税也一样能够得到同样有效的保护,可见他们是想“搭便车”,这等于在变相地无偿占有别人的血汗钱,因此很卑鄙。然后,笔者问学生:“对于那些想‘搭便车’的人,人们应该怎么办?”学生认为政府应强制这些人纳税,因此,税收具有强制性。此外,学生也意识到,既然A地区政府为了向居民提供防卫等公共产品而征税,该政府无须把税收返还给纳税人,也无须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因此,税收具有无偿性。

通过分析,笔者引导学生在某种意义上把政府看成提供保护和公正等公共产品而收取税金作为回报的组织,因而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就成了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笔者请学生思考:“鉴于政府的这一职能,它应该如何征税?”学生进行了讨论,他们都认为政府征税应受到严格制约,需遵循民众的利益、取得民众的同意。因此,税收具有固定性。

A地区的案例使学生明白,该地区的政府为了组织防卫向居民们征税,居民也为了安全与幸福向政府纳税,当居民通过税收在经济上给予政府充分支持的时候,A地区政府才有可能为居民提供更为有效的防卫。在此基础上,笔者引导学生由A地区联系我国,思考我国税收的性质和意义,学生较容易答到,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国家各项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各种税收作为物质基础,所以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最后笔者也告诉学生,虽然人人知道纳税很重要,但是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不少人费尽心机想“搭便车”,如偷税、欠税、骗税甚至抗税,对于这些行为,政府必须予以严惩,公民也要予以谴责,学生们表示理解。

三、权责共生:公民税收监督的公共产品逻辑解构

在学生理解了政府征税和公民纳税的必要性之后,笔者继续问学生:“A地区的居民为了切身利益向该地区政府纳税,而A地区政府利用税收来组织防卫,保护居民。为了确保政府提供切实有效的防卫,居民除了要向政府诚信纳税外,对政府和税收还应该持什么态度?”学生经过思考提到了居民要监督政府对税收的征管和使用,以确保税收用于提供公共产品。

为了使学生更深刻的理解公民监督政府和税收的必要性,笔者又作了补充性总结:防卫等公共产品是每个公民必须享用的,而绝大多数公共产品是政府利用税收提供的,因此,公民要监督政府和税收;此外,公共产品具有多种类型,如治安、防卫、消防、公路照明等,而社会是由诸多阶层构成,不同阶层的人们对公共产品的类型需求也不可能完全相同,为促使政府提供高质量、符合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需要的公共产品,公民也应该监督政府和税收。

美国政治家托马斯·杰弗逊说:“如果一个依靠人民意志的国家是繁荣的,那么它要靠每个人以任何合适的方式来支持它。”这里的“合适的方式”主要是指纳税。在教学中,笔者在公共产品理论的指导下,运用A地区案例,给学生创设一种情境,引导学生全面认识税收,使他们更深刻地意识到依法纳税光荣、不纳税可耻,提升了“纳税人意识”,很好地完成了教学目标,有效地落实了“政治认同”“法治意识”等学科核心素养。

结语

论文投稿邮箱:xiandaijinbao@qq.com

2025-04-18 ——以《法律与生活》模块中“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为例 3 3 现代金报 content_209433.html 1 3 基于“理解”的高中政治教学设计研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