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卷变“案件” 期末考是“打官司”

“现在我们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判定本案……”1月12日下午,一起跨境交易合同纠纷案在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模拟法庭”内“开庭审理”,来自宁波财经学院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大学生们,化身法官和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激烈交锋。

看似一场普通的模拟庭审,实际上是国际经贸专业学生《国际商法》课的期末考。从国际条约适用及具体内容研究,到分组扮演法官、当事人及代理律师,从书本学习到模拟庭审临场应变,这场把案件做考卷、真实庭审做考场的考试,可以说“高难度”。

□现代金报 | 甬派 记者 王冬晓 通讯员 徐凯阳 金鹏伟 邵将

“案件”变考卷 “法庭”做考场

“虽然你们有权管辖此案,但我方当事人企业注册地为西班牙,该法律不适用!”

庭审现场,“被告代理律师”就法律适用提出异议,并指出涉案物品质量存在重大瑕疵,属于违约行为。

“中西两国均是公约缔约国,双方在合同中并未明确排除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故本案应适用该公约解决争议。”面对被告方异议,“法官”马上作出回应。

这是模拟庭审现场,也是一场期末考试。

这样的模拟庭审,对于国际经贸专业的学生来说并不陌生。之前,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宁财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通过“线上时空共享课堂”“模拟法庭”“云上庭审”“法官云授课”“司法云体验”等创新形式,突破时空限制,探索出了一套“共享法庭+共享课堂”的教学模式。

“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又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新的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我们便一直思考如何将生动丰富的教学资源融入课程教学。”经贸法规教学团队负责人邵将介绍,经过课程团队反复讨论和校地对接,最终决定以“模拟法庭”实战作为教学形式,并将课堂效果进行量化,纳入课程考核评价,从而帮助学生提升法律实践应用能力和知识迁移能力。“将案例及时融入课堂,让学生学以致用,更好地理解国际商法规则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应用情况。”《国际商法》课程主讲教师张宏乐说。

“对簿公堂”比试卷答题有意思

“这比在试卷上答题有意思多了!把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对簿公堂’的实战中,让我非常有成就感!”担任“法官”的何文杰同学说,一场逼真的“庭审”,让他理解了“知行合一”的真正含义。“虽然遇到了许多始料未及的问题,但这让我收获满满。”蒙映妃同学在模拟庭审中扮演“被告代理律师”,“模拟实战既是整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过程,也是自我查漏补缺的过程,哪里薄弱一下子就找到了。”

“同学们对国际商法的掌握程度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多次担任模拟法庭评委的郝强律师,对同学们的现场表现竖起了大拇指。他说,“一带一路”涉外经济贸易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比国内经济案件更多,界定也更复杂,需要学生既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又能够灵活地加以运用。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不断走深走实,社会对高质量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也与日俱增,这对我们的专业建设和育人目标都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宁波财经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郝新蓉副院长介绍,为适应社会对涉外经济贸易人才的需求,近年来学院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方法,致力于培养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024-01-19 3 3 现代金报 content_139211.html 1 3 考卷变“案件” 期末考是“打官司”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