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宁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白海豚”海上防御工作的通知。
今年第13号台风“白海豚”(强台风级)4日8时中心位于北纬25.2度、东经143.2度,距离琉球群岛那霸市偏东方向约1560公里,距离宁波市大约2188公里,强度15级,48米/秒(约173公里/小时),中心最低气压945百帕。“白海豚”将以每小时20公里-25公里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有较大可能于9日登陆华东沿海,也有可能近海北上。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预报预警为令”,按照“1833”联合指挥体系的打法,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气象、水利、资规等部门加密更新台风路径、强度、大风、大浪、风暴潮、暴雨预报,精准划定我市沿海风力、降雨影响区间;严格落实“135”预警叫应机制,预警信息要推送到渔民、海岛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外地游客等重点人群,确保及时知悉风险并主动配合转移避险。
聚焦海上风险,强化风险管控。要紧抓台风影响前的窗口期,围绕“八张风险清单”,聚焦海上、山区、城市、工程等重点部位,全方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海经部门要加强渔船管控,所有海上作业渔船于8月5日18时前返港避风,休闲渔船同步停止营运,并锚泊至抗15级以上大风渔港,坚决避免二次转港;海上养殖人员撤离上岸;原计划8月5日开捕的4种特许作业渔船,暂缓出海作业。
在低避风等级渔港锚泊船一律提前转移到抗15级以上大风渔港,有条件者引导至安装闸门的封闭式渔港;原则上进出口朝东的开放式、半开放式渔港船只须转港;中小型渔船可就近进入内河水域、拉上岸堤内侧或冲滩上岸并加固缆绳。
渔船应进行连排锚泊,每排4艘~6艘为宜;靠帮缆绳需逐艘绑固,每船前后抛双锚并加固锚链;排间距应留足应急航道,严禁大小船混连或在浮动码头系泊,最好锚泊于港内山体挡风侧;严禁为图解禁后出海方便而停泊在渔港出口。加强港内安全管控,落实加固后人员一律撤离上岸,执行防中毒、火灾、碰撞、“三无”及抢跑等“五防”措施。
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港口、航道和锚地以及内河通航水域船舶的巡查检查,对扣押船、无动力船落实“一船一策”防风加固措施。海事、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水上工程、客渡运航线的管控,根据海上风力情况及时停工、停运;沿海港口于6日18时前停止作业,并落实龙门吊的防风加固。
水利部门要加密对海塘的巡查,及时关闭旱闸、备足封堵沙袋,对低标海塘区域做好撤人准备。文旅部门要视情及时关闭涉山涉海涉水景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电力线路隐患排查巡查,确保用电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统筹救援力量做好备勤备战,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快速高效应对处置。海事部门要统筹协调中海油、东海救的大马力拖轮在重点海域预置布防。各地要配足配齐各类防汛救灾物资,对基层“三大件”“四小件”、卫星电话全部调试和检查到位,放置在关键人手上;提前规划准备避灾安置场所并全部检查一遍,确保建筑安全坚固。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防灾避险信息,引导市民在恶劣天气减少外出、减少集聚、远离水域、有效避险。
记者 俞家嘉 通讯员 吴沈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