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30日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即按国家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息利率为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算年度利息。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3日就结息期间暂停所有线上渠道和线下实体网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及查询服务发布通告,具体如下:
2026年6月30日(周二)18:00起,暂停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自助终端等所有线上渠道,以及全市公积金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银行延伸服务网点等所有线下实体网点的业务办理及查询服务,2026年7月2日(周四)8:00恢复。
年度结息工作完成后,缴存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进行结息。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利息,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
记者 徐露清 通讯员 林丹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