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不然我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售后纠纷真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好!”近日,消费者阮先生在换上全新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后,再次向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丈亭所工作人员表达了谢意。
阮先生此前在余姚市三七市镇某电动自行车店花费1400元购置电动自行车(包含电池),商家口头承诺电池一年内故障可免费换新。仅使用半年,电池便出现故障,他就向商家反映,要求更换新电池。商家却以厂家“半年换新、一年维保”内部政策为由反悔。协商无果后,阮先生向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丈亭所求助,要求主持公道。
接到求助后,该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涉事电动自行车店核实情况。经核实,商家确曾承诺电池一年换新,但未签订书面约定、未留存相关凭证,仅阮先生的同行朋友可佐证;而商家认为,如果更换新电池阮先生需要承担额外成本。然后,该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初期双方都情绪激动,僵持不下。
针对分歧,工作人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耐心做好说服工作。通过层层释法说理、厘清权责。经过多轮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商家同意为阮先生更换全新同规格电池组,切实履行当初的售后承诺,同时承诺后续将规范公示各类产品售后服务,主动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相关约定。通讯员 张松高 胡晗

